新加坡及海外公司管理維護
新加坡公司管理維護
新加坡公司年審
香港公司年審
海外其他公司年審(如開曼、BVI、美國、塞舌爾)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新加坡私人有限責任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必須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呈交一份按照新加坡注冊會計師協會準則編譯的英文的財務報告或審計報告。
新加坡政府規定公司在成立3個月內,必須聘請一名審計師,除非該公司符合公司法205B或205C章的豁免條款。
新加坡年度財務報告或審計報告
年審必要事項:
1、法定秘書及地址等事項的委任與續約;
2、賬務資料的準備及財務報告出具,視情況判斷是否需要審計;
3、周年股東大會召開及資料遞交;
4、企業所得稅表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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